網際網路傳真目的地詳細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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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此頁更改目的地,檔案可以從文件伺服器透過網際網路傳真傳送到這個位置。 在此頁您可以藉由直接輸入電子郵件地址,或是從LDAP伺服器上的通訊錄中選擇目的地,來變更指定的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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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地址

輸入目的地的電子郵件地址,最多可使用128文數字字元。

注意事項

經由SMTP伺服器傳送

指定當傳送電子郵件時要繞過還是經由SMTP伺服器傳送。

按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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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

按一下以儲存設定並返回用傳真傳送檔案頁。 在這裡所進行的設定會反映在用傳真傳送檔案頁的目的地清單中。

取消

按一下以取消設定並返回用傳真傳送檔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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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傳送程序的詳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