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頁顯示使用傳真從文件伺服器傳送之檔案的清單。若要開啟此頁,請在[文件伺服器]頁上選擇傳真檔案,然後按一下[傳送]。
注意事項
顯示用傳真傳送之檔案的數量。
顯示用傳真傳送的總頁數。
顯示用傳真傳送之檔案的清單。清單中的檔案會依照從上開始的順序,當成單一的檔案進行傳送。
若要變更傳送順序,請選擇檔案後按一下清單下方的其中一個按鈕。
將檔案移到清單的頂端。
將檔案向上移動一個位置。
將檔案向下移動一個位置。
將檔案移到清單的底部。
按一下從清單中移除所選檔案。
按一下可驗證傳送設定(目的地位址和本頁上指定的傳送選項)能否套用到列在「要傳送的檔案清單」下的檔案。
如果按一下[傳送前檢查],按鈕上方會出現一則訊息,指出稍後的傳送能否成功。
指定用傳真傳送之檔案的目的地。
根據目的地類型(傳真號碼或電子郵件地址),按一下下列任一按鈕:
選擇[傳真]新增普通傳真傳送的目的地。當按一下此按鈕時,將出現[新增傳真目的地]頁。
關於[新增傳真目的地]頁的細節選擇[網際網路傳真]新增網際網路傳真傳送的目的地。當按一下此按鈕時,將出現[新增網際網路傳真目的地]頁。
關於[新增網際網路傳真目的地]頁的細節按一下[刪除]可從清單中移除選取的目的地。
若要新增目的地,請選擇接收者資訊左邊的核取方塊。清單上方會顯示所選目的地的數目。
清單中包含下列項目:
根據目的地的類型,會顯示其中一種傳送方法(傳真或網際網路傳真)。
按一下此按鈕,視目的地類型和您加入目的地的方式而定,會顯示下列其中一個頁面:
如果您是從儲存在裝置的通訊錄中選擇群組,會顯示[檢查群組目的地]頁。
如果您直接輸入傳真號碼來指定目的地,或是從儲存於LDAP伺服器上的通訊錄中選擇目的地,即會出現[傳真目的地詳細資料]頁。
如果您直接輸入電子郵件地址來指定目的地,或是從儲存於LDAP伺服器上的通訊錄中選擇目的地,即會出現[網際網路傳真目的地詳細資料]頁。
顯示當使用者或群組登錄到通訊錄時指定的使用者或群組專用編號。項目編號左側的圖示代表使用者。圖示則表示群組。
注意事項
顯示使用者或群組的名稱。
顯示目的地的傳真號碼或電子郵件地址。
顯示用於傳真傳送的線路類型。
如果有啟用使用者驗證,目前登入的使用者即為送件人。
如果沒有啟用使用者驗證,則您可以按一下[送件人]右邊的[變更],從通訊錄選取一個送件人。
若要指定或變更送件人,請按一下[變更]開啟[指定送件人]頁。
關於[指定送件人]頁的細節注意事項
選擇是否發送傳送結果的電子郵件通知。
如果選取了[開啟],就會發送所有結果的通知。如果選取了[開(僅在發生錯誤時)],則只有在傳送發生錯誤時才會發送通知。如果選取了[開啟]或[開(僅在發生錯誤時)],則您必須選取[從通訊錄中指定]或[手動輸入]其中一項,然後指定通知的接收者。
選擇[送件人]核取方塊可發送通知給送件人,或是選擇[電子郵件目的地]核取方塊,將通知發送到另一個使用者的電子郵件地址。或者,您也可以同時選擇這兩個核取方塊。
若要將傳送結果發送給送件人,您必須在上述的[送件人]區域中指定送件人的電子郵件地址。
如果您選擇[電子郵件目的地]核取方塊,按一下[變更]可開啟[傳送結果電子郵件目的地]頁,然後指定接收者。
注意事項
如果您選擇[手動輸入],請在方塊中使用文數字字元輸入電子郵件地址,最多可使用128個文數字字元。
選擇是否在指定的時間傳送傳真檔案。
如果選擇[開啟],請使用右方的下拉式箭頭指定時間。
選擇是否在傳送的傳真複本上列印送件人的名稱。
選擇是否需要確認傳真已收到的回函。
注意事項
選擇是否使用SUB碼傳送傳真。
注意事項
如果需要,請輸入電子郵件主旨。
如果沒有輸入主旨,則會使用裝置上指定的預設主旨。
注意事項
選擇是否使用副本密送的傳送方式來對接收者隱藏電子郵件地址。
注意事項
按一下以使用指定的設定透過傳真傳送列出的檔案。
注意事項
按一下以取消傳真傳送並返回[文件伺服器]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