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頁變更從文件伺服器把檔案傳送到的目的地共用資料夾。在此頁直接輸入資料夾路徑,或從LDAP伺服器上的通訊錄選擇目的地,可以變更指定的目的地。
根據檔案傳送使用的協定,選擇共用資料夾類型(FTP、NCP或SMB)。
如果檔案是由FTP傳送,輸入連線伺服器的名稱。最多可輸入64個文數字字元。
輸入共用資料夾路徑。
如果使用FTP,最多可輸入128個字元。
如果使用SMB或NCP,最多可輸入256個字元。
指定具有共用資料夾寫入權限的使用者。輸入使用者名稱和密碼,每個最多可使用128個字元。
如果由NCP傳送檔案,選擇Netware登入模式。
如果由FTP傳送檔案,選擇連接伺服器上使用的字元碼。
如果由FTP傳送檔案,輸入使用的埠號。指定1到65535之間的數。預設值為21。
按一下儲存設定,並返回[用掃描器傳送檔案]頁。在此所做的設定會反映在[用掃描器傳送檔案]頁的目的地清單中。
按一下取消設定,並返回[用掃描器傳送檔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