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送(电子邮件/文件夹)
本节介绍[系统设置]下[发送(电子邮件/文件夹)]中的设置。
电子邮件
设置项目 | 说明 |
|---|---|
SMTP服务器 | 为服务器名称输入一个IPv4地址或者最多由127个字母数字字符组成的主机名称。不允许空格。 指定是否使用安全连接(SSL)或端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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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TP验证 | 指定是启用还是禁用SMTP验证。
选择[开]时,请指定下列验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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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TP之前的POP | 指定是否启用或禁用POP验证(POP先于SMTP)。
选择[开]时,请指定下列验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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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协议 | 指定电子邮件的接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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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3/IMAP4设置 | 指定POP3/IMAP4服务器名称。指定的服务器信息用于通过“POP 先于 SMTP”接收电子邮件或验证。 在服务器名称中输入主机名或IPv4地址。根据POP服务器设置为加密密码指定[自动]或[开]。 在接收电子邮件或进行POP before SMTP验证时,可以对加密POP3/IMAP4连接选择[SSL/TLS]或[STARTTLS]。还可以检查服务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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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的电子邮件地址 | 指定机器的管理员电子邮件地址。该电子邮件地址用作使用扫描仪功能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扫描数据的[发送者],或用作错误通知电子邮件的发送者地址。进行电子邮件传输的 SMTP 验证时,此地址将出现在“发件人:”框中。 |
电子邮件通讯端口 | 指定用于电子邮件接收的 POP3/IMAP4 服务器的端口号。该POP3端口号用于[SMTP之前的P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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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接收间隔 | 指定是否自动接收电子邮件。您还可以指定联系服务器的时间间隔(2-1440分钟)。 只有当为[接收协议]选择[POP3]或[IMAP4]时,该设置项目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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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接收的最大电子邮件尺寸 | 指定电子邮件的最大接收大小 (1–50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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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服务器上存储电子邮件 | 指定是否将收到的电子邮件储存到服务器上。您可以指定仅在出错时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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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更改/删除电子邮件消息 | 在机器上指定要发送的电子邮件。最多可注册5个条目。 |
自动指定发送者名称 | 指定是否允许在不指定发送者的情况下从机器发送电子邮件。当您指定[开]但未指定电子邮件发件人时,将使用为 [管理员的电子邮件地址] 指定的电子邮件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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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电子邮件通知 | 指定是否向管理员电子邮件地址发送错误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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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夹
设置项目 | 说明 |
|---|---|
默认用户名/密码(发送) | 指定当使用扫描仪功能向指定文件夹发送扫描数据时,验证共享文件夹所需的用户名和密码。如果没有对地址簿中的目标文件夹指定验证信息,或者没有在直接传送的验证画面上指定验证信息,则使用“默认用户名/密码(发送)”指定的验证信息。 您可以分别为SMB协议和FTP协议指定验证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