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動轉傳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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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置管理 > 設定 > 傳真 > 接收檔案設定 > 詳細設定 > 星期日 - 星期一設定編號變更 > 自動轉傳目的地

您可以使用此頁來指定轉傳接收文件的目的地。

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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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尋清單中選擇一個搜尋項目,在右邊方塊中輸入一個搜尋字串,然後按一下搜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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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編號

可以指定1和50000之間的一個編號。

名稱

最多可以輸入20個字元。

傳真目的地

您最多可以輸入128個由數字和符號(*、#、-和T)組成的字元。

網際網路傳真目的地

您最多可以輸入128個文數字字元。

電子郵件目的地

您最多可以輸入128個文數字字元。

資料夾目的地

您最多可以輸入128個字元。

頁面控制按鈕

按一下清單上的按鈕以便更改顯示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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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塊和按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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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每一頁顯示項目的數目。

登記數量

顯示清單中的使用者數目。

顯示項目清單

若要將使用者設定為送件人,請按一下位於使用者左邊的選項按鈕。
清單中包含下列項目:

登記編號

顯示在使用者註冊到通訊錄時指定的使用者專用編號。顯示在項目編號左側的使用者圖示代表使用者。

名稱

顯示使用者的名稱。

傳真目的地/網際網路傳真目的地/電子郵件目的地/資料夾目的地

顯示目的地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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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確定

按一下套用設定。

取消

按一下取消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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