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目的地詳細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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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此頁更改目的地,檔案可以從文件伺服器透過電子郵件傳送到這個位置。在此頁您可以藉由直接輸入電子郵件地址,或是從LDAP伺服器上的通訊錄中選擇目的地,來更改指定的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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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地址

輸入目的地的電子郵件地址,最多可使用128文數字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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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

按一下以儲存設定並返回用掃描器傳送檔案頁。您在這裡配置的設定值會反映在用掃描器傳送檔案頁上的目的地清單中。

取消

按一下以取消設定並返回用掃描器傳送檔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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