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此頁變更目的地共用資料夾,檔案可以從文件伺服器傳送到這個資料夾。在此頁您可以藉由直接輸入資料夾路徑,或是從LDAP伺服器上的通訊錄中選擇目的地,來更改指定的目的地。
依照檔案傳輸使用的協定,選擇共用資料夾類型(FTP、NCP、或SMB)。
如果檔案是使用FTP傳送,請輸入連接之伺服器的名稱。您最多可以輸入64個文數字字元。
輸入共用資料夾路徑。
如果使用FTP,最多可以輸入128個字元。
如果使用SMB或NCP,最多可以輸入256個字元。
輸入對共用資料夾擁有寫入權限之使用者的名稱。
如果使用FTP,最多可以輸入64個文數字字元。
如果使用SMB,則最多可以輸入128個文數字字元。
在[使用者名稱]方塊內輸入的使用者的密碼在此輸入。
如果使用FTP或NCP,最多可以輸入64個文數字字元。
如果使用SMB,則最多可以輸入128個文數字字元。
如果檔案是使用NCP傳送,請選擇Netware登入模式。
如果檔案是使用FTP傳送,請輸入要使用的埠號。指定1到65535之間的號碼。預設值為21。
按一下以儲存設定並返回[用掃描器傳送檔案]頁。您在這裡所做的設定會反映在[用掃描器傳送檔案]頁的目的地清單中。
按一下以取消設定並返回[用掃描器傳送檔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