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真電子郵件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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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與網際網路傳真功能相關的設定。

注意事項

網際網路傳真

選擇是否使用網際網路傳真功能。

傳送電子郵件

電子郵件大小上限

選擇是否按照電子郵件大小上限限制網際網路傳真傳送。
選擇[開啟]時,請在下面[電子郵件大小]中指定電子郵件大小的上限。

電子郵件大小

以KBytes(128至102400 KB)為單位輸入電子郵件大小的上限。

接收設定值

至頂端

SMTP RX檔案傳送設定

選擇是否用傳真線路發送在SMTP伺服器上接收的檔案。
當選擇[開啟]時,請在下面[經過授權的電子郵件地址]中指定授權電子郵件大小的上限。

注意事項

經過授權的電子郵件地址

輸入電子郵件位址。最多可以輸入128個文數字字元。
此處輸入的電子郵件位址發出的檔案會被傳送。

設定值 送件人的電子郵件位址 傳送
@xyz.co.jp abc@xyz.co.jp 開啟
def@xyz.co.jp 開啟
abc@xyz2.co.jp 關閉

注意事項

按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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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整理]

按一下更新目前顯示的資訊。

注意事項

[確定]

按一下套用設定。

[取消]

按一下取消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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