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行與網際網路傳真功能相關的設定。
注意事項
選擇是否使用網際網路傳真功能。
選擇是否按照電子郵件大小上限限制網際網路傳真傳送。
選擇[開啟]時,請在下面[電子郵件大小]中指定電子郵件大小的上限。
以KBytes(128至102400 KB)為單位輸入電子郵件大小的上限。
選擇是否用傳真線路發送在SMTP伺服器上接收的檔案。
當選擇[開啟]時,請在下面[經過授權的電子郵件地址]中指定授權電子郵件大小的上限。
注意事項
輸入電子郵件位址。最多可以輸入128個文數字字元。
此處輸入的電子郵件位址發出的檔案會被傳送。
設定值 | 送件人的電子郵件位址 | 傳送 |
@xyz.co.jp | abc@xyz.co.jp | 開啟 |
def@xyz.co.jp | 開啟 | |
abc@xyz2.co.jp | 關閉 |
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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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按一下套用設定。
按一下取消設定。